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实际行动,是完善自我监督体系、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净化吉林政治生态、建设幸福美好吉林的现实需要。
吉林省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在这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中,省委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强烈的使命担当、有力的务实作风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省纪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精准对标,精心施工,凝心聚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彰显了“吉林力度”和“吉林速度”。
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成立,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运行阶段。站在新起点,承担新使命,踏上新征程,我们必须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以实际成效向党中央交上一份高质量的吉林答卷。要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新实践,把党的领导具体落实到制度衔接、工作融合和监察权依法行使等各方面、各环节,保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推进。要坚持改革不松劲、不停步,坚持全省改革“一盘棋”思想,搞好顶层设计,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统筹协调,切实推进制度建设贯穿深化改革始终。要着力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把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好传统、好经验、好作风融合在一起,确保形成更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找准职责定位和履职重点,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积极开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发扬敢于担当的斗争精神,锤炼扎实过硬的履职本领,保持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以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更加高强的本领、更加廉洁的形象,认真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