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吉林省新闻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公告栏-第一新闻 陈尤欣 256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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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新闻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吉林省新闻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2-18 14:38 | 来源: 吉网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集安市人社局,省直、市(州)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2017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吉人社办字〔2017〕50号)要求,现将2017年全省新闻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17年12月18日(周一)—12月23日(周六)上午9:00—下午4:30

  二、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省委宣传部干部处(长春市新发路577号省委院内主楼223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内容

  1.各地区人社局或申评单位提交申报请示正式文件1份(A4纸打印);

  2.各地区人社局或申评单位提交《2017年新闻系列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A4)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申报人员填写《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2017年度)》A3纸打印(17份);

  4.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申报评审材料册(1份)

  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扫描件;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面件;本人学历网络查询信息证明扫描件;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本人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报告网络查询信息扫描件;单位聘书、聘文或聘任当月工资表扫描件;获奖证书、成果证明扫描件;业务工作业绩总结扫描件;公示表扫描件(顺序不变)。

  5.申报人员须提交的原件材料审查目录

  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报告原件材料;本人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相关成果证明原件材料;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查完后即可取回。

  四、评审方式

  1.采取全员答辩评审与业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申评人员统一开展面对面答辩评审,答辩成绩作为业绩评审的重要考核依据。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发布的通知为准。

  2.召开评审会。根据评前公示情况,申请例会、组织评审。

  3.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中国吉林网(www.chinajilin.com.cn)上公示。

  4.审核备案和发放证书。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制证并统一发放证书。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应以单位和指定受理机构逐级办理的方式进行。

  2.评审费用。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规定为准。

  联系人:柳  青

  联系电话:0431-88902905  13504467677

  省新闻职称办

  2017年12月15日

编辑: 陈尤欣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