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鑫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为鑫隆地产),与吉林市久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为久奇公司)共同开发位于吉林市长春路的吉林市棚改区(危旧房)改造项目24号楼(鑫隆帝豪项目),其项目主体为鑫隆地产。未经鑫隆地产书面授权,由久奇公司自行销售房屋、抵押、抵顶款项等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后果由久奇公司及购房业主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长春市鑫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鑫隆地产)
声明时间:2020年1月9日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