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公告栏-第一新闻 陈尤欣 327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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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12-17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长白山党工委组织部,长春新区工委办公室,梅河口市委组织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吉人才组字〔2019〕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着眼“十四五”时期吉林振兴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大力实施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着力打造体系完整、层级清晰、具有吉林特色、充分激发人才活力的人才工程品牌,重点培养引进支持一批省内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等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申报推荐条件及程序

  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分为“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和“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两个子工程,申报人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分别执行《吉林省“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管理办法》和《吉林省“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管理办法》(吉组通字〔2020〕50号)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一)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

  1. 长白山特聘杰出人才。申报人应当为从省外引进的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或在省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在省内全职或柔性工作3年以上,曾获得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或者为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或者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或者为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或者为我省急需紧缺且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2. 长白山特聘领军人才。下设5个项目: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省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省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或在省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我省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条件。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年龄应当不超过55岁,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有省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省内时间不超过6年,其在省内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企业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成型产品;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一户企业只能申报1名人选。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全职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

  人文社科人才项目。申报人应当在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管理、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从事研究、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工作。引进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省内工作或在省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其中,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其他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等要求。

  3. 长白山特聘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一般应当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在省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自主创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省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申报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或在省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省外工作年限要求。

  为衔接原“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以上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除外)申报人选来吉工作时间放宽至2018年1月1日以后。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长白山党工委组织部、长春新区工委办公室、梅河口市委组织部作为推荐部门,负责本地区人员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委组织部。省直、驻吉中直部门(单位)可作为推荐单位,由组织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委组织部。

  (二)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

  申报推荐通知由各平台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另行制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分别印发部署。各地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人员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省直、驻吉中直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人员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专家联合推荐的,须由3名相关领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联名推荐,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所有拟推荐人选须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相关平台部门。

  三、具体政策

  申报推荐工作执行以下政策:

  (一)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

  1. 申报评选时均遵循不向下申报、不同时申报、不重复申报原则,其中,创业人才和长白山特聘青年拔尖人才不限制申报次数,其他项目申报人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取得重大进展或突破外,5年内累计申报不得超过2次。

  2. 除创业人才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签订意向性协议并在入选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

  3. 未履行和妥善处理原工作协议的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4. 在省内申报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根据其入选类型分别作为“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相应层次项目的当然人选,享受相应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政策。在省外申报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到我省工作后可申请直接认定为“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相应层次人才,享受相应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政策。

  (二)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

  1. 坚持不向下申报、不同时申报、不重复申报的原则,避免对同一人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相应层次项目,原支持期结束后,可推荐申报上一层次项目。曾被聘为原“长白山学者”和“长白山技能名师”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山领军人才”,原支持期结束后可申请认定“长白山杰出人才”。

  2. 省管干部和驻吉中直部门(单位)相当层级领导干部由所任职单位党组(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3. 对国防科技领域申报人设立绿色通道,申报材料可由所在单位直接报送平台部门,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四、时间安排

  申报人可于12月21日后通过“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评审系统”(http://cbsrc.jlkjxm.com)下载申报书模板。

  “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于2021年1月4日至8日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各推荐部门(单位)于1月9日前完成线上推荐工作,并于1月11日至13日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随推荐工作报告一并送至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二号楼南门102室,联系电话:0431—89101531、89101532)。推荐工作报告主要对所在单位和推荐部门(单位)的人选名单、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情况等进行说明。推荐部门(单位)要确认报送的申报材料与系统填报的版本一致。

  “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于2021年1月4日至14日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各推荐部门(单位)于1月15日前完成线上推荐工作。

  评审工作集中安排在2021年1月至2月进行,各平台部门2月底前将建议人选名单报送省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1. 各有关平台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确保人选质量。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工作全过程严格监督。

  2. 各地党委组织部门、省直和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工作标准,强化统筹协调,认真做好人选审核把关工作。

  3. 各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引才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

  省委组织部联系人:陈楠  0431—88792353,13134301317

  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431—89101521、89101568、89101522、89101567、89101523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5日  

关键字: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编辑:陈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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