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吉林省财政厅审核后,现将202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于2021年3月25日至3月31日期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反馈电话:88905210。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2021年3月25日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吉林省财政厅审核后,现将202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于2021年3月25日至3月31日期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反馈电话:88905210。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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