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补类药品不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国内新闻-第一新闻 王韬 286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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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补类药品不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2019-04-19 10:53 | 来源: 广州日报

  日前,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其显示药品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大方面,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去年以前经国家药监局注册上市的药品。方案明确,不能纳入目录范围的包括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以及用于减肥、美容、戒烟的药品等;而纳入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据了解,此次的方案决定了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且将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据悉,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

  此外,对于中药饮片则采用准入法管理,国家层面调整的对象仅限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

  哪些药物将调出或是不纳入?国家医保局在这次的政策解读中明确表示,根据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功能定位及医保用药的基本原则,一些药品是不能纳入目录范围的,比如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预防性的疫苗和避孕药品等公共卫生用药,用于减肥、美容、戒烟等的药品。“这些有的是改善生活品质的,有的是起预防作用的,有的属于公共卫生保障范围,均不纳入目录调整的范围内。”其解释称。

  此外,对于非处方药品,国际上普遍不予报销,此次调整原则上不再新增。据了解,这次还会同步调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备注等内容。在甲乙类别调整过程中,优先考虑基本药物。

广州日报 全媒体记者 涂端玉

编辑: 王韬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