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依法治网,需要强化网络主体的法律责任。您如何看待网站与网民的法律责任?
朱巍:网络诚信建设不仅仅是网站的责任义务,也包含网民的责任
朱巍表示,按照对网络主体责任的划分,可以分为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三个方面。一般来说,社会影响力越大,用户越多,网络主体的社会责任就越大。道德责任则是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补充。之所以强调除法律之外的责任,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更迭,而法律无法涵盖互联网范围的所有内容,需要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约束网络主体的行为。
新华网:如何培育网络主体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
朱巍:培育网络主体的诚实守信行为需从两方面入手
朱巍表示,培育网络主体的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要从两方面下手,一是道德准则,二是立法规范。
诚实守信首先是道德问题,现在很多网站都声称是算法主导,但算法也应该有道德标准。近几年来互联网出现了很多谣言,即便国家每年都对谣言、标题党做专项治理,但效果并不太好。主要原因在于互联网已经形成了“关注度经济”,只要有关注度,只要有流量,就可以赚钱,就可以出卖道德和法律底线。受此影响,就会导致一系列没有道德底线的互联网行为出现,出现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辱骂、漫骂等行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从道德上进行制约,为互联网公司建立道德准则。
除了建立道德准则外,还要进一步进行立法规范。把道德准则与法律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培育网络主体的诚实守信行为。
除了建立道德准则外,还要进一步进行立法规范。把道德准则与法律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培育网络主体的诚实守信行为。
编辑: 王洪森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