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开展冬季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 便民举措-吉林公安 鞠华军 278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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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开展冬季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

2018-12-19 14:00 | 来源: 吉林省公安厅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预防与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谐、畅通,通化市公安局深入剖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研判当前辖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的规律和特点,强化路面管控,扎实做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管控,完善设施。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倒查机制,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轻微违法行为,做到当场发现,当场纠正,强化口头教育,达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目的;执勤民警利用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采取定岗与巡查的方式,加大对超速行驶、货车超载、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震慑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节点,全面加强农村驾驶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禁区”和“高压线”认识。  

  措施有效,源头监管。要求各基层单位加强与农机站、安检、教育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对辖区危化品运输车、7座以上营运客车等重点车辆及其所属单位实行常态监管,制定监管方案,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格管理制度,严格主体责任,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验,严格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运输公司实行重点监管,把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被列入重点宣教“黑名单”,从而确保了重点车辆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各部门会同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校车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不出意外;同时,联合农机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组织对辖区内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技术状况进行检验,对于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严禁继续上路行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报废。  

  排查隐患,落实整改。积极协调安监、交通等职能部门,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顽疾”路段,坚定决心,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整治;对农村非法载客车辆进行了清理整治,有效净化农村交通通行环境;对村镇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和临水临崖、桥梁等路段,以及容易发生塌方、滑坡等隐患路段,实施重点排查,对一时难以整治的,积极采取临时性措施,增设标志标线,从源头上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充分利用违法处理大厅、车管业务大厅、事故处理室等窗口阵地,通过摆放宣传看板,播放警示教育光盘、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教育村民关注安全出行,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结合“精准扶贫”走访活动,组织民警加强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针对行人横穿马路、酒驾、涉牌涉证、不带安全头盔等常见驾车陋习尤为突出的实际情况,组织民警入村入户宣传,通过面对面的教育,积极搭建农村宣传平台,提醒村民不乘坐超员车、带病车,进一步降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

编辑: 鞠华军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