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公安资讯-吉林公安 鞠华军 2888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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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2019-05-30 16:59 | 来源: 吉林省公安厅

  5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省公安厅制定出台《吉林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情况。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许柏峰出席发布会并作新闻发布。

  许柏峰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公安民警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百姓安宁付出了辛劳汗水甚至是宝贵生命。2014至2018年,全省共有42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56名公安民警受重伤,496名公安民警受轻伤。广大公安民警在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中,经常遭到恶意阻挠和暴力抗法,对执法执勤人员造谣诽谤、侮辱谩骂、威胁恐吓等事件屡屡发生,不仅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也对公安民警依法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使命造成严重干扰。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2018年12月29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第153号部长令,发布《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要求各省依据《规定》制定实施办法。为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有效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省公安厅充分研究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吉林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

  许柏峰介绍,《实施办法》共三十三条措施,从组织及职责分工,维权范围、情形及处置,民警依法履职免责,维权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维护广大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提供了明确依据。《实施办法》强化了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均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相关部门警种为成员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完善机制,高效运作,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省公安厅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已于3月13日正式成立,副省长、公安厅长、督察长刘金波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实施办法》扩大了维权范围,首次将辅警和民警近亲属纳入维权保护对象,在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同时要保护辅警及民警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受到侮辱、贬损。《实施办法》明确了维权情形,列举了应当积极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情形,不仅将民警受到暴力袭击、聚众哄闹等情形纳入维权受理范围,同时将受到威胁、恐吓、侮辱、诽谤、骚扰、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恶意投诉炒作、个人隐私被侵犯、被错误追究责任或者受到不公正处分、处理等列为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具体情形。《实施办法》健全了维权机制,不仅对公安机关加强民警执法执勤安全防范、教育训练、装备保障等提出要求,同时对民警执法权威受到侵犯后的法律援助、医疗救治、抚恤慰问、澄清正名、免责容错、案件督办等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实施办法》启动了正当执法免责保护,民警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不得做出处分或者免职、降职、辞退等处理。公安机关不应当受舆论炒作、信访投诉等人为因素影响,不当或者变相追究民警责任,加重对民警的处分、处理。

  许柏峰强调,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既是当务之急, 又是建设法治国家长治之策。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建立健全各级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分解细化职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施办法》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健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制度,建立维权案件现场处置和案件督办机制,完善与检察、审判机关的协调联动机制,畅通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和抚慰机制,强化维权案件研判预警机制,推动维权工作不断深化发展。着力提升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强化执法执勤实战能力培训,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权威。许柏峰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自觉配合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行为,让广大民警正当执法“有环境”、“有底气”,不再让民警流血、流汗还流泪。

  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法制总队相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

  新华社、法制日报、中新社、吉林日报、城市晚报、北方法制报、长春晚报、香港商报、凤凰卫视、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吉林网等中省直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编辑: 鞠华军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