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小型非公企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取得实效 长春-吉林新闻地图 郭龙 2431704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我市小型非公企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取得实效 长春-吉林新闻地图 郭龙 2431704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第一新闻 > 吉林新闻地图 > 长春

我市小型非公企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取得实效

2017-06-16 19:56 | 来源: 长春日报

  长春日报讯  记者 张佳 通讯员 闫寒  围绕小型非公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上的滞后问题,我市积极探索破解办法,于2015年在朝阳区开展招聘群众监督检查员(简称群监员)试点。今年,省市总工会提出了开展劳动保护群监员网格化试点,朝阳区清和街道成为试点街道。1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工作人员来到朝阳区,就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

  2014年年底,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小型非公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重点内容包括加强劳动保护组织建设,构建基层群众安全监督网络体系,开展群防群治保安全等一系列可操作性工作。根据全市整体要求,朝阳区结合实际,先行先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型非公企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检查员。同时,针对招聘办法、工作职责、考核管理、工资待遇等方面,制定了完整严密的规章制度。

  两年来,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2015年以来,相比2013年和2014年,责任事故、人为事故分别下降了90%、95%;从指导企业签订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来看,截至目前,全区签订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646家,占全区小型非公企业的31.5%。“凡是小型非公企业和有雇佣关系的个体工商户,群监员都要逐户走访排查,实现了走访企业全覆盖。”朝阳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招聘群监员的创新工作模式,形成了区工会、街道工会、社区工会、群监员“四级联动”的完整工作链条。今年,全区又在清和街道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劳动保护群监员网格化工作。

  “我们要通过网格成立工会小组,由网格长兼任网格安全员,不断建立完善工会主抓、企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朝阳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