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晚报讯 记者 海涛 通讯员 黄文秀 10日9时06分,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官方微博接到一名网友发来的两段小视频:“伊通发往长春的客车上,司机不仅吸烟驾驶,甚至还看电视剧。这是把一车乘客的人身安全置于不顾,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
接到网友举报后,副大队长曹进伟立即对该客车进行查找,通过多方排查,确定该车车牌号为吉C5C***。
随后,曹进伟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找到该车联系电话,并与车主取得联系,说明了其所属车辆的违法事实,要求该车车主和驾驶人到辖区巡逻大队接受处理。
11日中午,该车车主和该车驾驶人魏某来到长营大队,曹进伟对魏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魏某处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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