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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共享单车,有新政策!

2020-08-20 08:07 | 来源: 吉林广播电视台

  8月19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知,针对起草的《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

  今起市民可通过邮箱反馈意见

  通知特别提到“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背景,是为引导和规范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发展,方便市民绿色出行,依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有关规定,结合长春市实际,起草了《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市民反馈意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648627548@qq.com),本次征求意见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至2020年8月26日截止。

  原则目标

  推进停车点设置和建设

  引导文明用车

  长春市共享单车发展以便民规范、总量控制、严格管理、定期优化、循序渐进为原则。通过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推进自行车停车点设置和建设,加强共享单车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运营服务,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解决公共交通覆盖的时间盲区和空间盲区问题,为市民提供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

  工作分工

  交通运输局负责四项引导发展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依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指导意见》,参照其他地区成熟做法,结合长春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管理事项和任务分工等内容,统筹协调共享单车的管理相关工作,引导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引入运营企业。通过采取服务质量招标的形式确定进入长春市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并与中标企业签订行政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视情况延续合同或者重新招标。中标企业不得转让经营权。初期拟引入3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后续可通过招投标形式调整运营企业。

  三是开展年度测评。制定《共享单车运营情况测评办法》,每年组织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网信办对共享单车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转城市管理局作为在长共享单车企业投放车辆分配指标的依据。

  四是加强企业管控。按需求会同城市管理局、公安交警等部门对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影响城市环境的企业进行约谈。被约谈企业将相应核减测评分数。对因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交通拥堵、破坏环境等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的,经测评单位会商形成意见后,收回车辆投放指标。

  城市管理局负责四项规范运营工作

  一是制定《长春市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细则》,规范共享单车企业运营管理工作。

  二是对投放车辆数进行总量控制,根据城市道路资源的承载能力、公众出行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共享单车投放规模,并提出初始化指标分配意见。按照年度测评结果,结合企业约谈、投诉举报处理情况,以及公众出行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下一年度车辆投放规模和指标分配意见。

  投放指标不得转让,未获得车辆投放指标的企业,不得在本市投放车辆运营。

  三是会同规自局编制城市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导则。

  四是审核共享单车企业运营服务相关制度、运营计划。与运营企业签订《共享单车规范停放管理协议》。

  其他各部门按职责做好管理工作

  公安局负责查处共享单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盗窃、故意损毁共享单车等违法行为。

  长春市建委负责在新建和维修城市道路的同时,依据规划在用地满足建设条件的地段配建自行车道等基础设施。

  规自局负责完善慢行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配合城市管理局编制城市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导则。

  网信办负责配合监管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网络运营行为,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与运营企业签署合作协议的银行负责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押金、预付金账户的监管工作。

  各城区政府协助城市管理局做好本辖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根据本地实际提出共享单车投放的位置和数量需求,作为政府调控共享单车规模的参考。

  规范责任

  运营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要严格遵守四方面要求

  一是规范投放。

  共享单车应当有序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内,不得占用机动车道、绿地、隔离带、无障碍设施等区域和设施,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运营企业应将禁停区域(路段)、严管区域(路段)以及停放要求等相关信息通过适当渠道告知用户。

  二是严格管理。

  通过技术手段规范用户停放行为,按照规定及时整理违规停放的车辆,及时回收故障、破损车辆。加强对共享单车的日常调度,根据骑行需求及时调度车辆,防止出现共享单车大量聚集,影响通行情况。运营企业不得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使用共享单车服务。

  三是受理投诉。

  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处理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将投诉举报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便于政府及时掌握情况,政府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考核。

  四是提供数据。

  按要求,向政府部门提供共享单车运营平台数据,便于监管。

  长效机制

  成立长春市共享单车行业

  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单位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包括,城市管理局、建委、公安局、规自局、网信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

  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共享单车发展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由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决定。确有必要的,形成意见报市政府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共享单车管理业务,并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对接相关工作。

  企业承担运营、调度、维保的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政府要求,加强营运共享单车的管理,有义务配合政府应急调度,方便市民的同时,控制城市管理成本。企业每年度向城市管理局上报运营情况报告,提供当年运营数据、投诉举报情况和被执法情况,提出下一年的运力投放计划。

来源:城市晚报

编辑: 李玉磊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