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日报讯 记者 朱力勇 通讯员 雷学锋 桦甸市桦郊乡村民李某因非法强种林地,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前不久,桦甸森林公安大队接到桦郊乡林业站移交一条案件线索:桦郊乡火龙岭村农民李某,连续两年在已经清收的林地内耕种农作物,且面积较大。接案后,该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5年春,在林业部门告知集体林必需还林后,仅仅还林3亩,其余林地继续耕种农作物,而后一直长期在外打工。2016年春耕季节,李某又故技重施。两年来,尽管他的违法行为已被林业部门发现,并责令其自行铲除,可李某总是抱着各种幻想,不是躲避,就是找各种理由搪塞。
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勘验,李某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12619平方米(合18.93亩),属性为集体林地。林地内已全部起垄,种植了玉米、小豆、花生等农作物,因人为耕种并喷洒农药,林地原有植被遭到严重破坏。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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