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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2016-06-08 | 来源: 辽源日报

2016年6月7日,辽源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白三迎为辽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丛一为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建军为辽源市民政局局长;

李建新为辽源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肖向前为辽源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

李学林为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陈传冬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赵艳霞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关大力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曲吉忠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康丹晶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崔  鹏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王  涛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车全庆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王诣渊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朱新华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  颖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华方耀辽源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刘丛一辽源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建军辽源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李建新辽源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王晓君辽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张恒军辽源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京玉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刘春和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关大力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艳霞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何芳松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康丹晶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王成忠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宪邦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晓光、徐忠兴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  艳、王  磊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建丽、贾传渤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 鞠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