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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公安局打造服务发展软环境 助力项目建设

2017-03-21 13:46 | 来源: 辽源日报

  市公安局一直把服务项目建设和优化发展软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当好助推辽源创新转型发展的实干家和行动派。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吉林省公安机关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的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近两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没有发生破坏软环境案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被侵权案件、项目企业财务室被盗案件。

  精准对接,畅通联系渠道

  坚持构建新型警企关系,公安机关实施主动对接、精准对接。市、县、分局三级公安机关全部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总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全市所有项目企业进行精准对接,主动沟通联系,搭建互动交流平台。“三包式”定点联系。对全市625家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在建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和小微企业全部建立三级包保工作机制,每一个项目企业都有包保部门、包保领导、包保民警。让项目企业有依靠、有保障,让民警肩上有担子、有责任。副市长、公安局长吴跃岩先后深入中粮生化、凯旋王国等30个重点项目单位调研,各党委成员深入项目企业指导工作70余次。“订单式”精准访问。为避免上门服务给项目企业增加负担,依托“960110”警情民意调查中心建立电话访问机制,每季度电话访问一次项目企业,了解需求,为项目企业解决难题。通过无线网络架起服务项目企业“连心桥”,真正做到“订单式”访问有需再上门。2016年,市公安局警情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访问企业3056家次,项目企业有需求97件,全部上门服务予以解决。“打分式”接受评价。最大限度地让项目企业负责人对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状况有更多知情权、评判权,组织以辖区分局、派出所为单位向项目企业报告工作。同时,在项目企业中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30名,主动接受企业监督。2016年,共报告工作36次,项目企业1100人次参加。组织警风警纪监督员开展系列监督活动7次,提出并整改问题11件。

  创新举措,提升服务质效

  坚持把“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的理念贯穿到服务发展之中,更加主动地助力项目企业发展,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主动跟进服务。全警树立“人人都是软环境、事事关乎软环境”意识,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主动服务和支持。落实《三十项措施》,出台具体落实意见,深受广大企业和群众欢迎。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群众10.7余万人次,办理证照2.9余万本。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先后深入企业开展检车服务20余次,深获企业好评。东丰县局交警大队得知华粮物流公司新购货车较多,又时逢暴雪恶劣天气,主动上门为企业办理车辆登记查验服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走访重点企业20余家,上门提醒企业等级评定服务32家次,办理商务备案15家次。拓展网络服务。让群众多走“网路”,少跑马路。全市公安机关依托“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预约、网上审批、网上办理,实现审批大提速、办事更便捷。开通426项网上服务项目,办理业务15.7万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99.9%以上。消防部门已审批项目和提供优化方案607项,为企业提供各类消防专业服务100余次。交巡警部门通过网上办理预约服务14万次,办理车辆号牌702副。体现人性服务。为保护企业利益,全市公安机关不越法律和政策底线,尽最大可能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人性化服务,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创安护航,打造平安环境

  坚持“软环境好首先是治安环境好”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为企业发展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早发现”。针对全市大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实际,属地公安机关提前了解情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派驻民警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和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去年以来,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40起,收到良好效果,得到党委、政府及项目方的高度认可和好评。打击危害企业利益违法犯罪“零容忍”。始终保持打击侵害辖区企业利益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对涉及企业的各类案件,实行快速受理、快速侦查、快速破结,力争企业少损失、不损失。同时,坚持破案与追赃并重,力争实现“企业损失最小化、追赃返赃最大化”。去年以来,相继破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假冒伪劣农资、假冒走私香烟等刑事案件34起,其中,公安部督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涉案总价值3000余万元。企业平安宣传“全覆盖”。深入开展爱民大走访,县、分局和经文保等部门深入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宣传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措施,了解对公安工作的需求,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利用展板、海报、传单及微信公共号平台等新媒体积极开展企业普法宣传活动120次。

  规范执法,维护合法权益

  坚持把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作为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立足公安实际,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改进执法方式重实效。市局在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过程中,坚持查办案件“三个并重”和“两个慎用”,严格执行依法进行,防止超标准、超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在侦办我市9起涉企案件中,对3名涉企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有效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人犯抓了、工厂散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出重拳。深入开展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侵害企业利益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案件,主动超前做好预防,推动建立政府和企业分工协调、齐抓共管的预防工作体系,尽最大限度将涉众型经济犯罪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打早打小、合成作战,快侦快破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破获涉企经济违法犯罪案件9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1名,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建立信用评估机制维权益。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在信息信用征集、信息披露、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方面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让诚信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让失信者付出相应代价。强化与法院联动整治,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协助相关部门晒出“失信者”黑名单。



责任编辑: 鞠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