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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吉林省委关于选派团省委机关兼职干部的公告

2017-03-24 11:31 | 来源: 共青团吉林省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共青团吉林省委改革方案》和《关于落实共青团吉林省委改革要求选拔机关挂(兼)职干部的方案》,团省委决定选拔部分优秀青年到团省委机关担任兼职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拔岗位

  团省委机关各部门兼职干部,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 选拔条件

  除符合《团省委机关兼职干部需求表》所指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团工作;

  2.熟悉相关政策,善于联系服务青年;

  3.作风务实,敢于担当,甘于奉献;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流程

  1.申报人对有意兼职的岗位进行申报,并提供考察材料。

  2.团省委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查,对报同一岗位且不服从调剂的多名人选,组织开展兼职岗位基本能力测试。

  3.团省委党组根据审查结果及岗位匹配程度确定最终兼职干部名单。

  4.团省委组织兼职干部进行岗前培训,为期一周,培训后正式上岗。

  四、干部管理

  1.兼职干部由派出单位和团省委共同管理,以派出单位管理为主。团省委将根据工作表现提供一定的工作补贴,派出单位应支持兼职干部的工作,加强与团省委的联系,动态掌握干部兼职情况,共同做好管理监督工作。

  2.兼职干部应自觉接受团省委党组的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兼职干部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原任职务不免,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3.兼职干部在派出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4.干部兼职结束后,由团省委组织部对干部兼职期间的表现做出书面鉴定,作为其返回派出单位后安排工作的重要依据。

  5.干部在兼职期间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或经考核不能胜任现职岗位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退回原选派单位。兼职干部长期不参与团省委相关工作,或擅自提前结束兼职工作的,取消其兼职资格,团省委不再出具工作鉴定,并将有关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及上一级党组织反馈。

  有意担任团省委机关兼职干部的同志请到“吉林青年之声”APP上报名并在“共青团吉林省委”网站自行下载《团省委兼职干部考察表》(附件1),填写后于3月31日(周五)16:00前报送至团省委511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到1039239524@qq.com信箱。

  联 系 人:白杨

  联系电话:0431-85876653

  联系邮箱:1039239524@qq.com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团省委511房间

  共青团吉林省委

  2017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 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