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推进幸福美好吉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面加强地方立法 突出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五年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足吉林实际,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法制保障。五年来,按照省委的要求部署,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52件,审议批准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47件,审议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修改、废止单行条例22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省部署,一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对照盘点、填补空白”工作,开展涉农法规集中修改工作,从立法层面为改革出据。积极指导设区市立法,推动实现立法机构同步设置、立法指导分类推进、立法培训有序展开,设区市地方立法工作全面启动。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立法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
不断强化监督职能 充分发挥监督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围绕全省振兴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9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84次,组织专题询问4次,向“一府两院”提出监督意见建议300多条。
聚焦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聚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法治吉林建设开展监督,有力保证了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聚焦增强监督实效,制定专题询问办法,坚持开展前期调研,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
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
五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吉林全面振兴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决议24项,通过法定程序,及时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99人次,其中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807人。制定并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激励和教育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精心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风清气正。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两加强一发挥”代表工作思路,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定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推动基层代表联络机构和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代表工作日益规范,代表作用不断增强。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五年来,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共提交议案63件、建议826件,一些议案和建议作为全国人大重点议案办理;共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23件、建议1230件,各个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都非常重视,答复率达到100%,代表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许多建议转化为“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果。认真组织代表活动,组织全国人大代表116人次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组织省人大代表2567人次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异地交叉视察。认真开展代表培训,先后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129人次参加学习培训和研讨13期,组织多种形式的省人大代表培训,为代表提高履职能力提供帮助。
扎实推进自身建设 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使人大的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始终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维护民利。
姜新 吉林日报记者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