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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2018-01-30 09:27 | 来源: 吉网

  1月29日上午,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向大会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从六个方面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全省法院的主要工作,并提出了2018年全省法院的五项重点工作。本文分为三个章节为您解读报告内容:

  第一章:“数读”法院五年工作

  【五年案件】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712256件,审执结1672075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39.1%和39.4%;省高院共受理案件28528件,审执结28049件,同比分别增长59.3%和63.7%。其中,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453780件,审执结413599件,比2012年分别增长54.4%和57.9%,法官人均结案144.6件,同比增长116.8%;省高院受理案件8546件,审执结8067件,同比分别增长76.3%和97.9%。

  【惩罚犯罪】全省法院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五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6752件,判处罪犯148732人,其中2017年审结22945件,判处罪犯32583人。始终保持对重点犯罪和多发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17615件29449人,审理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和校园欺凌犯罪案件2796件3126人,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86件893人,审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291件9974人。

  【服务大局】审理破产重整、强制清算案件302件,确保“僵尸企业”依法稳妥处置;审理服务领域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58176件,保障我省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审理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5282件,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52669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审理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等案件7128件,保障农村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审理涉军“停偿”案件326件,为驻吉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持。

  【保障人权】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对181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51019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全省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313件;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比例占51.5%;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解率61.2%,实施刑事司法救助2184件1.38亿元。

  【司法为民】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96.2%;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对住房、就业、医疗等社会问题的关切,审理房屋买卖、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65479件;速审速执涉及脱贫攻坚、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5838件;审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75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808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提质增效】健全完善简案快审机制,2017年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0.9%,同比提高12.7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8%,案件平均审理周期52.3天,同比减少23.4天。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一、二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97.5%。

  【执行攻坚】会同省发改委等42家单位构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将9260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14211人慑于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实质性进展,85241件积案实际执结率达到91.2%,2017年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执结率为82%,执结到位金额249.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和推广吉林经验。

编辑: 陈尤欣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