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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7家医保违规定点零售药店受处罚

2018-04-08 08:41 | 来源: 长春日报

  长春日报讯 记者 温斯琪 4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自今年1月末起,我市针对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了商品摆放、处方管理、药品管理、信息录入、超范围经营及串换药品等6个方面的专项治理。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检查,发现有27家定点零售药店问题较为突出,市医保局对这27家定点零售药店做出了扣分、限期整改及拒付社会保障卡消费的处罚。

  据了解,此次查处的27家定点零售药店主要存在违规摆放生活用品、上传信息与实际销售不符、留存社会保障卡代为划卡消费等问题。其中,违规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共计21家;销售信息与医保上传信息不符的定点零售药店共计19家;留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代为划卡消费的定点零售药店共计4家。

  市医保局根据《2018年度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及《2018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考核标准(暂行)》规定,对27家定点零售药店做出如下处理:扣除吉林省禹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春和顺药房、吉林省同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桦甸街店、长春市颐兴堂大药房明珠店、高新园区新民堂大药房、南关区宜达大药房等14家定点零售药店2018年年度考评分10分,限期整改。扣除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南部新城连锁店、吉林省永新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环路连锁店、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群街连锁店、净月经济开发区全新大药房等12家定点零售药店2018年年度考评分5分,限期整改。拒付4家定点零售药店代划社会保障卡消费费用共计16541.4元。其中,长春市颐兴堂大药房和顺店6925元;长春市华阳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繁荣分公司7318.8元;南关区宜达大药房1893.6元;高新园区广宁大药房404元。

编辑: 郭龙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