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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起 三环内商品房实施限售

2018-04-25 10:36 | 来源: 长春日报

  长春日报讯 (记者温斯琪)24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知,进一步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自5月2日起,对我市三环区域内商品房实施限售政策。

  通知规定,对自2017年12月29日之后,凡在长春市三环区域内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商品住房以商品房备案合同日期为准,2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二手住房自办理转移登记后,2年之内不得再次上市交易。三环区域具体指北至北环城路,东至东环城路,西至西环城路、创业大街、安庆路、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闭合部分。因司法裁决、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因历史原因确权登记的无籍房、房改房办理首次转移登记的不在限售范围内。

  据了解,我市于今年1月17日发布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凡在我市三环区域内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时间自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本次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文,标志着我市限售政策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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