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吉林省有陆生野生动物445种,约占我国野生动物种类的17.66%,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76种,其中国家Ⅰ级18种,Ⅱ级58种。全省有野生植物3890种,占全国野生植物种类的13%。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有16种,其中国家Ⅰ级3种,国家Ⅱ级13种。
吉林省林业系统共建有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44个,其中国家级15个,省级22个,县市级7个,总面积257.65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3.75%。吉林省保护区面积在全国各省区排在第9位。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保护东北虎豹等旗舰物种,建立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吉林省是东北虎豹的主要分布区。多年来,吉林省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始终把保护和拯救东北虎豹列为首要任务,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措施,先后建立以保护东北虎豹为主的保护区6个,面积达到33.8万公顷,初步实现了东北虎豹野生种群数量有所增加、分布区有所扩展的阶段性保护目标。一是省政府2010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东北虎、东北豹保护的通知》,明确将加强保护,划建东北虎豹保护区列入当地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二是先后编制了《吉林省东北虎、东北豹保护行动计划》、《吉林长白山东北虎、东北豹保护与栖息地建设工程规划》,《吉林长白山区老爷岭南部豹专项调查报告》、《中国长白山区东北虎潜在栖息地研究》,为科学保护,合理划建保护区奠定了基础。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年定期开展清山清套、打击滥捕滥猎专项行动,打造虎豹生存繁衍安全环境。四是建立监测网络。在保护区重点地段布设红外相机1400余台,监测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在保护区重点卡口,架设高清探头,加强入山人员管理,对盗猎行为进行监控,震慑了犯罪分子。五是打通扩散通道。为确保东北虎豹在中俄间安全、通畅和自由迁移,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提出改造中俄边防围栏等保护工程。同时,加强了保护地廊道恢复和整治,解决分散化、孤岛化问题,确保各保护区间的连通性。六是建立协调机制。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边防部队某部建立了中俄边境东北虎豹及有蹄类动物资源监测协调机制,共同推进虎豹保护工作。七是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主动与国际虎豹保护机构联系,建立业务培训、技术交流常态化机制,相互考察学习,提高了虎豹保护科研水平。与北京师范大学连续十年开展定位监测,结果显示全省野生东北虎、豹数量已由1998年的4-6只和3-5只分别增加到27只和42只以上。
东北虎豹保护成果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关注。2015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在吉林省境内出现野生东北虎和东北豹,指示这是好现象,关键是要遵循自然规律,把工作做扎实。按照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吉林省将东北虎豹保护纳入“十三五”规划,编制了《吉林省野生东北虎和东北豹重大生态保护工程规划(2016年-2025年)》,从2016年启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在国家林业局指导下,我省牵头黑龙江省配合共同编制了《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范围内居民转移安置实施方案》,于2016年5月和11月分别上报国家审批。2016年12月5日,中央深改组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试点方案》。2017年1月31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6号),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推进阶段。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吉林片区涵盖四个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区,面积达到103.8万公顷。试点期间,开展了调查摸底、虎豹保护、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和清理、暂停所有项目审批等工作。目前,正在推进公园范围勘察落界工作,编制公园总体规划。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的建立表明,吉林省将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野生东北虎豹种群避难所,承载着虎豹回归中国的种源希望,对中国乃至世界上的野生虎豹保护和生态系统恢复具有重大示范和引领作用。这不仅是吉林省生态环境良好的具体体现,也是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巨大成就,更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具体展示。可以说,东北虎豹保护已经成为吉林省乃至我国国际形象的一张亮丽名片。
2.多措并举,不断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水平。2013年以来,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清山清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组织各市(州)开展野生动物猎捕工具销毁仪式等活动,扎实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重点整治当地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流通领域,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制品利用监管,这项工作已成为我省的常态化工作。二是打击滥捕滥猎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出动79659余人次,车辆15940台次,清理收缴猎套、猎夹、鸟铳、网具及其他猎捕工具108528个。7月26日,吉林省林业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护中华秋沙鸭专项行动,行动时间截至10月30日,具体由省森林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同时,集中处理一批大案要案,并在社会媒体公开曝光,始终保持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东北虎豹等珍稀物种种群数量稳步提高,白鹤迁徙种群数量最高时达到3800多只,已占全球数量的90%以上,黑熊、狍、野猪、环颈雉、花尾榛鸡等成倍增长,实现了野生动物种群全面恢复与发展。三是建立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制度。全面实施损害补偿,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人类活动矛盾冲突。四是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管。全省共有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10个,制定监测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坚持零报告制度,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五是发展野生动物繁育产业。强化规范管理,做大做强野生动物繁育利用产业,降低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压力,实现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六是注重社会宣传。把提高社会公众保护意识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抓好“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营造野生动植物保护社会氛围。
3.规范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一是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区划建,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布局。2013年以来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12个,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达到37个,其中国家级15个,省级22个,总面积达到255万公顷。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备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主要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拓宽经费渠道,增加能力建设资金,省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均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保护区一、二期工程建设。三是推动了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陆续出台了长白山、向海、莫莫格、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颁布了《吉林省左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保护管理队伍业务能力培训,派员参加国家林业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并连续多年举办了全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培训班,提升保护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五是开展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工作。以自然保护区条例为总遵循,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狠抓保护区建设的规范化,队伍的专业化,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先后编制了保护站标准化、标桩标牌标准化、工装标准化、档案管理技术、科研监测技术、野外巡护技术规范,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论证,下发全省各保护区贯彻执行,加快了吉林省自然保护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步伐,打造了保护区崭新形象。
4.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一是组织珲春东北虎、汪清自然保护区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等国际组织,开展东北虎豹种群及栖息地保护项目;二是争取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东北野生动物保护景观方法项目”落户吉林,获得世界银行赠款160万美元,用于开展野生东北虎保护工作;三是与世界自然基金会、亚洲巡护员联盟(RFA)等单位举办第一届“东北虎栖息地巡护员竞技赛”;联合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2016年举办了中国珲春虎豹保护国际论坛”,2017年在举办了解决人虎冲突培训班;四是吉林省林业厅联合世界自然基金会成立国内第一个CA|TS(老虎保育区标准化)评估委员会,推动提升中国东北虎保护区管理能力整体迈向国际先进水平。这些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大了国际社会对我省自然保护事业的支持,树立了我省乃至我国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形象,为我国政府履行国际公约和政府间协定以及提高我国全球物种保护话语权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