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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04-21 00:18 |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日报讯(记者粘青)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高站位、强担当、压责任,明确重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不断深入推进专项斗争。

  4月17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全省部署开展扫黑除恶督导整改“五个一批”行动,选择了20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涉黑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扫黑办副主任曾天介绍,对本次挂牌督办的20起重大涉黑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了18件,有12件处于侦查阶段,有2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有6件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省检察院已经在4月16日调配了办案力量,未提前介入的,全部提前介入,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的,争取在4月底前提起公诉。

  截至4月15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黑案件275件799人,涉恶案件312件1076人,其中,批捕涉黑犯罪707人,不批捕32人,批捕涉恶犯罪1004人,不批捕75人,追捕涉黑涉恶犯罪8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案件82件855人(并案后60件855人),涉恶案件207件1164人(并案后195件1164人),其中,提起公诉涉黑案件49件690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167件1032人,追诉涉黑涉恶犯罪92人。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会采用提前介入的方式,提前熟悉案情帮助公安机关梳理证据,保证案件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达到起诉案件的质量标准,把国家关于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律标准、证据标准,实打实地落到每一个案件上,以法院裁判的结果保证扫黑除恶工作在法律的轨道上实施和运行。”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部长刘艳华对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充满信心。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捕诉合一优势,坚持一个案子由一个办案组批捕、起诉,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加强提前介入,通过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调整侦查方向,完善证据体系;通过关口前移,提高案件侦查质量,减少退回补充侦查。建立省检察院对全省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家人才作用,调配全省办案力量,对全省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进行审查把关。全省检察机关干警加班加点,以“冲刺式”的工作状态,快速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办理。

  针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下发指导意见。在“打伞破网”方面,强化内外协作机制。内部协作上,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将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在引导取证、审查把关、量刑建议和诉讼监督等各个环节;外部协作配合上,加大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的协作力度,加强对涉案“保护伞”线索的跟踪、研判、会商,确保“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同步进行。在“打财断血”方面,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对案件涉案财产的审查。将检察机关“打财断血”情况列入统计核心数据,将涉案财产的审查和审核纳入案件审结报告必需项,并依法对涉案财产处置提出量刑建议。


编辑: 郭龙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