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走错在高速公路倒车 “错上加错”扣12分 省内新闻-吉林新闻地图 李超 303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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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走错在高速公路倒车 “错上加错”扣12分

2020-01-14 14:59 | 来源: 长春晚报

  7日15时15分许,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指挥中心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在长春绕城高速哈尔滨方向45公里加400米处有一辆车牌号为辽HK××××红色大货车正在实施倒车违法行为。

  “该辆货车倒车行驶了大约100米远,打算在此处匝道调头去往吉林方向。”13日,长春分局指挥中心民警告诉记者,这辆大货车倒车的过程中,车身占用了整个行车道,后方来车见此情况纷纷减速避让,场面相当危险。

  “大货车倒车完毕后,调头到去往吉林方向的匝道继续前行。”长春分局指挥中心民警将这辆车实施违法行为整个过程摄录下来,对这辆大货车的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据悉,按照吉林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该车辆驾驶员实施“在高速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该驾驶员所持驾驶证也将因记满12分得到降型处理。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进入高速公路时,一定要注意看清沿途标志标牌,以免因粗心大意走错车道。如果错过了出入口,请到下一出口调头,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或逆向行驶。

编辑: 李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