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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出台“应对疫情助企十五条实施细则”

2020-02-14 19:39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随着区内企业按下“复工键”,长春新区助企服务再按“快进键”。继2月6日在国家级新区中率先出台应对疫情助企十五条后,时隔一周,2月14日,《长春新区应对疫情助企十五条实施细则》对外发布,逐条明确受理部门、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和联系人等内容,对已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由新区疫情期间推动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特事特办原则,一周一兑现,为企业送去真金白银。

  为帮助开复工企业解决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长春新区出台《长春新区应对疫情助企十五条》,为使政策更快兑现,新区自“助企十五条”出台后就紧锣密鼓研究细则,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条款内容,全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过准确分析,缜密完善,最终形成实施细则。

  以“助企十五条”中第一条为例:“鼓励防疫企业扩大产能。对新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出于防控疫情需要,疫情期间新建生产线或购置设备提高产能的,按照事后奖补方式对此期间新购置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实施细则》中明确该项政策兑现受理部门为发改工信局;说明了企业需要满足的申报条件;列出了申报企业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和详细的申报程序,细则中还附新区及各开发区发改工信局联系人。

  《实施细则》的出台,便于新区企业、各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详细了解内容、掌握标准、熟悉流程、按规操作。细则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对应“助企十五条”政策逐项解读,第二部分为附则,强调前置要求,明确了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强调申报企业的生产安全稳定。

  企业按照《实施细则》完成申报后,经新区各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将已符合条件的汇总表上报长春新区疫情防控期间推动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此领导小组为疫情期间长春新区为推动企业发展专门成立,通过制定一条条干货政策,为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画出“路线图”,传递出政府和企业共渡难关的态度和决心。针对“助企十五条”政策兑现,长春新区疫情防控期间推动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特事特办,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兑现速度,确保各类兑现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

编辑: 邱珮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