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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厅2020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4-22 14:14 | 来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相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财政厅2020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财政厅2020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1日  

  附件:

吉林省财政厅2020年度营商

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软环境组〔2019〕3号)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按照努力建设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目标要求,更加主动地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通过在全厅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省财政厅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二、具体任务

  (一)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按照《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并在部门网站公开。(税政关税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报备营商环境联络员变更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发生人员变更时,按规定将相关情况向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进行报备。(税政关税处负责)

  (三)推进全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建设。按照《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配合省市场监管厅建立全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提供《吉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吉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有关政策文件,将相关政策文件录入查询系统,为市场主体缴费和拒绝违法违规收费提供查询依据。(税政关税处负责)

  (四)研究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省定标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研究降低省定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相关政策。(税政关税处牵头,预算处、涉及项目资金主管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按照全省“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拓展统一网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国库处牵头,税政关税处、票据中心、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行业禁令和制定规章制度。梳理按照省财政厅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文件,选取有代表性的文件在营商环境评价时提供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法制处、税政关税处牵头,出台制度文件的相关处室配合)

  (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结合省财政厅职责分工,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等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处等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成证照数据和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按照“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归集整理本部门相关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并录入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行政审批办、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局、信息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加强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应进必进,按照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具体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改革,压缩审批时限,发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法制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等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政策质效。在制定重大性政策时按照《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2019〕270号)相关要求履行程序。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做好政策法规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制定出台政策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及时报送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按照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有关工作要求,按季度报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税政关税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交办、督办事项。及时按照要求办理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工作创新。学习复制其他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本部门“一招鲜”改革举措。(税政关税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政策推广与宣传。对出台的减税降费等各项有关营商环境的政策及采取的工作举措,通过国家、省直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思想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将涉及任务目标落实落细,压实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各项任务,在年底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进行省直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时积极配合,做好迎评自评价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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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