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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截至5月21日18时 共46家)

2020-05-22 10:12 | 来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

  “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检测机构名单。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要求,适应我省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目标,截至目前, 吉林省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33家,具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13家。具体名单如下:

吉林省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3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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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具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1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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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重点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精准性,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商业经营场所、文化旅游场所、政务服务大厅等重点公共场所启动“人人有码、码上行动”健康信息码管理。(咨询热线:12342)

  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抓紧申领“吉祥码”,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请主动亮码,接受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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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韬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