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8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履行审判职责,深化司法改革,锻造过硬队伍,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全面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