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长春一居民楼发生爆炸 一女子受气浪冲击飞落到楼下死亡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徐慧 222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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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长春一居民楼发生爆炸 一女子受气浪冲击飞落到楼下死亡

警方:初步认定为自杀 案件还在调查

2016-09-18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长春一居民楼发生爆炸

长春一居民楼发生爆炸

  环卫工人

  亲眼目睹女子飞落在他面前

  中国吉林网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采访到了一名环卫工人,事发当时,他正在这栋居民楼下清扫垃圾,发生爆炸后,还没有从惊吓中缓过神来,紧接着他就看到了这名女子直接飞落在他面前。

  “真是吓人啊,我当时就在楼下扫垃圾,‘咣’的一声巨响把我吓了一跳,随后,就有一个女的从楼上掉下来了。”这名环卫工人介绍,当时场景非常吓人,女子掉落的位置距离他只有几米远的距离,庆幸的是,当时飞落的杂物并没有砸到他。

  燃气工人

  开阀门十分钟可导致如此爆炸

  随后,中国吉林网记者在现场,还看见了一位在外围穿着燃气公司服装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他已经来了很长时间,他是负责外线的,没有进过楼内。

  “我到这里的时间还是比较早的,但是我来的时候,现场已经被封闭了,我也是从居民那里听到的,说那个女的是自杀。”工作人员说,根据他对天然气的了解,产生如此大的爆炸效果,可能阀门已经打开十分钟左右。“如果这个女的打开阀门的时间长了,还没等她打开明火,估计她已经晕倒了。”工作人员说。

  同时,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燃气目前还没有恢复,工作人员都在抢修中。

  律师说法

  居民首先应从女子遗产中索赔

  随后,针对此事,中国吉林网记者采访了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李志新律师。

  “如果确定了女子的自杀行为,首先该对此事负责的,应该就是这个女子,这个女子有遗产的话,居民可以在女子的遗产中,申请自己的赔偿。”李志新律师说,如果女子没有遗产,就需要相关部门,再次确定其他的过错方,房东,与女子的共同居住人等都可能成为过错方,受到牵连的居民可以起诉这些过错方,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

  警方

  初步认定为自杀案件还在调查

  中国吉林网记者联系到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指挥中心于18日6时50分左右接警,绿园大队新月中队的消防官兵和六辆消防车立刻赶往现场,到现场后对明火展开扑救,很快,就将火情扑灭,之后便将事件交由民警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到公安部门,相关人员介绍,目前可以初步认定女子为自杀,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中国吉林网 记者 吕孟阳 文/摄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