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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 四类人员成为就业援助对象

2017-01-12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为深入推进全省就业援助工作,1月12日,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举办的2017年就业援助月联动招聘暨去产能地区就业援助推进会在白山市召开。省人社厅、省残联、省就业服务局有关领导参加了此次大会。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从1月起在全省范围正式启动。

  据悉,今年援助月活动的援助对象包括: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与以往相比,今年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在援助对象上,将去产能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作为帮扶重点;在工作目标上,突出促进去产能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在具体措施上,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政府推动与市场参与相结合,体现精准和创新。

  就业援助月活动将延续至2月上旬,全省各地将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全面摸清各类援助对象底数和基本情况,确保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同时,针对援助对象就业需求,实行“A类急需就业、B类自主创业、C类灵活就业、D类稳定就业”的精准分类援助,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

  同时,搭建平台,精准荐岗。通过广泛征集各类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召开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专场招聘会,搭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相互交流、双向选择的平台,帮助援助对象尽早实现就业。对零就业家庭实行“不挑不捡72小时即时就业承诺”。对去产能过程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

  在今年的援助月活动中,吉林省将推行“一人一策”精准援助措施,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就业帮扶。重点为援助对象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同时,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创业重要作用,集中力量为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政策,提高其就业创业稳定性,并对每一位援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继续搞好后续服务。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 丁隽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