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各城区开发区春节期间不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徐慧 230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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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各城区开发区春节期间不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2017-01-12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1月12日上午,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和长春市政府新闻办举办“长春市2017年迎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一场发布会,邀请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用局对节日期间相关工作进行权威发布。

  春节期间的“禁燃”工作是事关全市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大事,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姜宏亮表示,1月7日至2月11日元宵节期间,公安机关会在城区周边主要入城道路设立“禁燃”公安检查站,24小时设卡盘查,决不允许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进入四环路以内“禁燃”区域,还将配合安监部门对长春市周边地区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对违法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也会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为使百姓欢度春节、安全过冬,长春市公用局将会在春节前夕对关键部位和重点设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和一次变全停事故。长春市公用局副巡视员孙立君表示,长春市公用局将严格执行供气和供热单位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各公用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始终保持待命状态。

  长春市安监局副局长郭义波强调,为了保证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储存和销售安全,安监局将严格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审批工作,并对销售烟花爆竹的业户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确保业户充分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另外,今年吉林省的烟花爆竹销售时间确定为1月15日至2月11日,长春市包括双阳和九台在内的各城区、各开发区将不设置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