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交警支队获悉,3月17日,长春交警再次采用指挥中心调度和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模式,查处监控设备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
14时30分至15时,在亚泰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指挥中心大厅民警与执勤民警配合,半个小时内现场发现并处罚了4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3起为不系安全带,1起为驾车时吸烟。
执勤民警依法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罚款50元,对驾车吸烟的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这次选择的地点是两条主要干路交会的一个大路口,与前几次相比,车流量要大了很多。但是只发现3名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说明绝大多数驾驶员都自觉提高了守法驾车的安全意识。
长春交警发现仍然有个别驾驶员驾车时看手机、吸烟、玩微信,将对这些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导致慢速行驶,影响后车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让驾驶员能提高专注度,真正达到长春道路通行的“大提速”。
从3月1日起,长春交警启动长春市区内所有监控设备,达到四环路以内全覆盖,对动态、静态所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动态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车辆使用假牌、驾驶员开车时吸烟、打电话、发微信、语音聊天、与乘车人打闹、不系安全带,以及变灯后在路口滞留、插队、随意并线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车辆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停车、车头不按箭头指定方向停放等。
吉网 吉刻APP记者 丁隽
责任编辑: 韩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