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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蓝皮书(2017)》发布透明度指数

长春中院司法透明度跻身全国五强

2017-03-24 18:59 | 来源: 吉网

  3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7)》。蓝皮书收录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6)》(以下简称《透明度报告》)披露,长春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跻身全国五强。

  《法治蓝皮书》中的《透明度报告》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发布的。2011年之后,司法透明度指数年度评估已经开展六次。本次评估对象为81家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31个省级高院以及立法法修改前的49个较大的市的中级法院。

  《透明度报告》指出,自从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设三大公开平台以来,尤其是2016年第四大公开平台——中国庭审公开网开通以来,中国司法透明度的格局有所变化,个别传统上司法公开不具有优势的法院表现出较强的后发优势。吉林高院连续两年跻身前二十,长春中院和合肥中院首次进入前二十,其中长春中院跻身五强。

  据悉,长春中院把司法公开工作作为践行“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4年即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方案》、《司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全面整合司法资源,全力打造阳光法院。

  2014年起,长春中院开通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整合相关信息资源,构建信息发布、诉讼服务、舆情引控、监督联络四个平台,最终形成司法公开七大平台体系,涵盖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裁判文书及审务信息的实时公开。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通过网络查阅诉讼须知、提交立案材料、交换诉讼证据、接收法律文书,既减少了舟车劳顿,又节约了诉讼成本,建立起“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信息化建设方面,长春中院始终走在全省前列,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成为常态,远程开庭适用率逐步增长,庭审直播平台得到大力推广。长春中院的数字法庭采用先进的庭审视频采编系统,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以及集中控制技术,对庭审过程中的证据展示、庭审笔录实现法庭内部对声、光、电等各种设备进行集中控制的法庭模式,通过庭审过程与科技手段的紧密结合,真正推动了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目前,长春中院现有的37个法庭已全部建成数字法庭,进一步提升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长春中院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列入考评指标,作为审判管理一体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两级法院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评价标准、统一结果运用,激发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积极性。2016年一季度,长春中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位居全国中院第四名,德惠市法院、朝阳区法院分别位居全国基层法院全国第二名、第三名。七月份,长春地区裁判文书上网率位居全省第一,15家法院“双百”验收工作全部达标。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通讯员 张玉卓 王长安

责任编辑: 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