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一起债权纠纷案被强制执行 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郭龙 238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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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执行攻坚”行动

辽源市一起债权纠纷案被强制执行 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2017-04-24 17:30 | 来源: 吉网

  为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用一周时间在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4月24日上午9时,全省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启动仪式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行。“攻坚行动开始!”一声令下,全省三级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大幕开启。

  在“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启动当天,辽源市中级法院对申请执行人赵春余与被执行人郭新宇债权纠纷一案进行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祖孙关系,2015年10月20日被执行人父亲因公伤逝世,被执行人因父亲死亡获得赔偿金100万元,其中10万元在申请执行人手中;2012年6月,被执行人母亲过世,2010年10月,被执行人爷爷过世,现因分割赔偿款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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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申请执行人年岁已高,辽源市中级法院接到起诉立即提级执行,并调查到被执行人系辽源市某机关工作人员,并于4月24日上午将被执行人拘传至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过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给付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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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强化失信惩戒措施,通过更多的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加强对拒执行为的刑事打击,确保不让法律打白条,实现‘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重承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文斌说。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责任编辑: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