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交警部门统一部署,根据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大队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具体要求,农安大队各辖区中队结合6月16日至18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统一行动,加大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仅6月16日当天,新民中队就查获两起机动车涉牌涉证、两起酒后驾车。
8时20分,新民中队通过缉查布控预警,在106省道30公里处查获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人员桑某全,男,26岁,农安县永安乡人。经查,桑某全所驾驶吉C*J028号捷达轿车涉嫌使用伪造年检合格标志、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相关数据,被处以罚款8500元、驾驶证记12分处罚,其驾驶的机动车被依法暂扣。
12时20分,新民中队民警在烧锅镇公路巡逻时,查获酒后驾车人员李某敏,男,44岁,农安县烧锅镇人。经酒精呼吸检测,李某敏血乙醇含量为25mg/100ml,达到饮酒驾车标准,其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处罚。
13时10分,新民中队民警在烧锅镇互助村巡逻时,查获醉酒、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人员段某龙。经询问和网上查询,段某龙,男,37岁,公主岭市怀德镇人。他驾驶的辽G*6028低速货车属报废车;经酒精呼吸测试,段某龙的血乙醇含量为140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因醉酒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段某龙被处以罚款2000元、注销驾驶证的处罚,其驾驶的报废车已送报废车回收部门处理;段某龙的血样已送长春权威鉴定部门,待其血乙醇检测值回复后,将对其采取进一步措施。
14时10分,新民中队通过缉查布控预警,在106省道30公里处查获涉牌涉证违法人员陈某叶,男,37岁,黑龙江省甘南县人。陈冬叶驾驶吉A*Q390号思威牌小型普通客车,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其驾驶的机动车被依法暂扣。
吉网 吉刻APP记者 丁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