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严厉打击抗洪期间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郭龙 245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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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严厉打击抗洪期间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2017-07-20 15:08 | 来源: 吉网

  近日,我省部分地区受暴雨影响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极大威胁,价格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

  20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吉林省物价局获悉,日前该局下发防汛抗洪期间价格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承担保供稳价安民的责任,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主汛期粮、油、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变化,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灾情变化影响,一旦发现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迅速预警、妥善处置。受暴雨洪灾影响较大的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辖区各县(市、区)要立即启动价格应急监测预案,以群众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品为重点,增加监测品种(应急监测品种范围见附表),增强监测频次,确保第一时间准确、全面掌握灾区市场价格动态。严格落实每日一报制度,受暴雨影响市(州)、县(市、区)的价格监测数据和相关材料,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报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运用价格调控手段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通知内容显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努力保障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的储备调节、市场调运,确保销售市场不断档、不脱销。要积极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通过补贴等手段,降低重要商品流通成本,促进价格稳定。要充分发挥已建立的平价商店作用,督促平价商店保障供应、保证质量,坚持平价销售,不得跟风涨价。灾情严重地区在必要时,可以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报请省政府批准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临时干预措施。

  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及时启动,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吉网、吉刻APP记者注意到,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责任,把洪灾期间价格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紧急行动起来,集中检查力量,加强市场巡查,重点检查群众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资价格。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抗洪期间垄断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趁机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举报案件快速查处和报告反馈制度。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并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责任编辑: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