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韩方宇 2471472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白山市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韩方宇 2471472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第一新闻 > 吉网原创

白山市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8-03 18:21 | 来源: 吉网

  年初以来,白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抚松县原常委、原副县长陈洪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09年至2015年之间,陈洪迁在担任万良镇党委书记、镇长,抚松县委常委、副县长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传统节日和儿子结婚之机多次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共计19.75万元。陈洪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抚松县审计局党组原书记、原局长陈永波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至2016年,陈永波在任抚松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没有严格执行《抚松县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多次在节假日(休息日)公车私用,并违规核销相关费用2.1万元。陈永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款2.1万元。抚松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胜利因未认真履行分管财务审核把关职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抚松县审计局党组原成员、纪检组长李玉福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白山市江源区住建局城管大队职员丁月雷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3日(清明节法定假日),江源区住建局城管大队职员丁月雷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驾驶该局公务用车吉F26279,在江源街道辖区内办私事。丁月雷受到记过处分。

  4.靖宇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科员许恒久、隋晓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4月28日,县纪委暗访组发现靖宇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许恒久、隋晓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驾驶靖宇县环保局公务用车到饭店用餐。许恒久、隋晓明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5.临江市花山镇财政所原所长胡文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3月,花山镇财政所原所长胡文升在没有相关依据、标准的情况下,违规给两名财务人员发放津补贴3600元。胡文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查处上述5起典型问题再次表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白山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违规违纪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真正警醒起来,切勿心存侥幸,严守纪律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紧盯老问题、又要关注新动向,积极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顶风违纪现象,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强化作风养成和廉政自觉,坚决打好正风肃纪攻坚战和持久战。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责任编辑: 韩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