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警部门对记满12分仍驾车上路驾驶人进行查处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孙晓云 248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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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警部门对记满12分仍驾车上路驾驶人进行查处

2017-08-16 16:44 | 来源: 吉网

  8月16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获悉,在全省交警系统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活动中,吉林省交警总队切实加大驾驶人满分教育工作,提高满分教育率,同时对记满12分驾驶员进行告知和查处。近日,吉林市交管部门充分利用交通指挥平台,查处了一批记满12分仍上路行驶的驾驶人。

  据悉,为确保满分教育工作有序进行,全省交警系统利用双微平台,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提示,特别是“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车辆的重点驾驶人进行全方位的提示和查处,各地交警部门运用科技手段,对记满12分仍驾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进行严厉查处。

  有部分驾驶人仍心存侥幸,明知驾驶证已经记满12分仍驾车上路行驶。针对记满12分仍上路行驶的驾驶人这一安全隐患,吉林市交管部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已经拦截查处22名驾驶人。据了解,交管部门的科研人员首先将全地区记满12分且名下有车的驾驶人和车辆信息全部调出,与道路监控系统关联,调取行车轨迹,比对行车时驾驶人与记满12分驾驶人照片。审核一致后,将该车布控到稽查布控系统中。一旦该车和该驾驶人上路行驶,交管指挥中心即通过全市卡口预警后派出民警拦截。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的驾驶证记满12分就已经停止使用,需要培训7天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对于记满12分仍驾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法律有严厉的处罚规定。对于因酒驾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的驾驶人驾车上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6分。对于其他原因记满12分仍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此,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记满12分后尽快到交管部门参加满分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驾驶证才能恢复使用,切不可心存侥幸驾车上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责任编辑: 孙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