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保局向企业核发全省13个重点行业中 首张新版排污许可证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徐慧 254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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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环保局向企业核发全省13个重点行业中 首张新版排污许可证

2017-11-16 15:26 | 来源: 吉网

  16日,长春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相关人员,把有国家统一编码的新版排污许可证,发给了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人。据悉,此证是经企业申请,吉林省环保厅和长春市环保局审核,环保部认定的,全省13个重点行业的首张排污许可证,它的核发标志着长春市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          

  据了解,长春市环保局从今年10月开始,在全市逐步对钢铁、水泥、有色、石化、焦化、平板玻璃、制药、印染、化肥、制革、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电镀等13个行业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的排污许可证。2020年将覆盖全市所有固定污染源。

  长春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的“身份证”,是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的唯一许可,它衔接整合了环评、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环境统计、环境标准等管理制度,规范了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强化了信息公开,涵盖了排污企业全部环境信息。长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排污许可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向污染宣战的重大举措,是环保管理的重大改革。此次排污许可制度实行综合许可、一证式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往“数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局面,将逐步整合环评、验收、环统、排污收费等制度而成为环境管理的基础核心制度。该负责人还表示,新版排污许可证是一本契约文书,需要企业做出郑重承诺,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要求企业自行监测、自我记录、定期报告、信息公开,核心是做到自证守法;同时增加了环境管理要求,将污染管控落实到每一个排放口,管理更加精准,措施更加具体,直指环境质量改善。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处罚。

  吉网 吉刻APP记者吕孟阳 通讯员  李春晖  刘冰

编辑: 徐慧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