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不再作为许可审核条件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孙晓云 2598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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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发

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不再作为许可审核条件

2018-02-12 12:20 | 来源: 吉网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发。

  进一步完善吉林省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工作,优化许可程序,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理成本,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公路交通服务水平。

  改进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根据 “分类管理 ”原则,突出重点、区别对待不同危险程度的危险货物运输,强化对危险性较高的“爆炸、剧毒、强腐蚀性 ”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量瓶装氮气等气体道路运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7〕96号)要求,稳步实施限量瓶装氮气、二氧化碳等低危气体道路运输豁免制度。

  进一步做好并适时调整车辆限行、禁行措施。

  最大程度减少全天禁行的道路,减少除道路条件外对夜间通行的物流配送车辆限行、禁行规定。

  进一步依法完善配送车辆通行证管理制度,规范通行证办理、发放和使用程序。

  鼓励商贸、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创新城市共同配送模式,支持开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夜间配送,提高城市物流发展水平。

  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联合开展执法。原则上所有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要一律引导至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货运车辆应主动配合进站接受检查。距离超限检测站较远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具有停放车辆和卸载条件的超限检测点接受检查处罚。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应方便及时就近消除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违法行为,并报省政府批准。

  严格落实罚款收缴分离制度。严格货运车辆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须持合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设备。进一步完善 “12328”举报投诉平台,及时受理交通运输行业的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及执法监督。

  落实普通货运车辆异地年审和驾驶员异地考核、证件转籍、信用考核等事项异地办理政策。

  减轻货运车辆经营者检测检验费用负担,严禁重复计算、重复收费。鼓励车辆检测机构采取预约检测等便民措施,为车辆检测提供优质服务。

  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工商登记实行 “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应对其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密切跟踪国家拟出台的关于快递业的相关法规和相关细则的最新要求,进一步简化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完善末端网点备案制度。继续严格落实2015年7月起执行的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脱钩政策,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不再作为许可审核条件。

  推进 “三互 ”大通关改革,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全面落实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建设,避免重复查验,将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

  按照国家营改增改革和增值税立法进程要求,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扩大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允许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根据国家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相关工作要求,对接国家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并与税务系统进行对接,依托平台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帮助纳税人用足营改增各项过渡安排和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自有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研究论证高速公路开展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有关政策,充分借鉴试点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方案措施,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落实。

  积极推进对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给予通行费优惠政策,降低货运车辆运输成本。

  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 “绿色通道 ”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

  鼓励采取 “长期租赁 ”“先租后让 ”“租让结合 ”等多种方式向物流企业供应土地,鼓励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统筹物流节点城市布局,围绕铁路、公路、航空、水运交通枢纽和重点产业,加大物流站场、货场建设,加强与交通基础设施的配套衔接,打造区域性物流枢纽,构建全省物流枢纽体系。

  完善重点交通枢纽和大型综合性物流园区的集疏运系统,强化重要物流枢纽节点与干线铁路、高等级公路和城市主干道等之间的衔接,尽快打通 “最后一公里 ”。

  鼓励企业持续发展甩挂运输,在总结现有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示范经验基础上进行深度推广。

  鼓励国家级、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加入吉林省甩挂运输联盟,促进跨区域甩挂、企业联盟甩挂等组织模式的发展,扩大甩挂运输应用范围和规模,全面提升干线运输组织效率。

  在全省范围内推广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600mm×400mm包装基础模数,促进包装箱、托盘、周转箱(框)、集装箱等上下游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立托盘循环共用体系。

  支持吉林省物流行业联盟网、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公路、铁路、航空、水运、邮政及公安、工商、海关、质检等相关部门非涉密物流数据,并免费向社会公开相关数据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加快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推动传统物流活动向信息化、数据化方向发展,发挥核心物流企业整合能力,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

  依托吉林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和省内各类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加强物流行业信用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交换与共享,将企业诚信信息通过 “信用吉林 ”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完善物流企业及相关责任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债券发行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编辑: 孙晓云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