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高端人才年度奖励申报16日开始 最高奖励20万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晓吉 2636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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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高端人才年度奖励申报16日开始 最高奖励20万

2018-04-15 11:20 | 来源: 吉网

  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申报长春市高端人才年度奖励项目将于4月16日至5月31日受理申报。

  奖励按贡献大小进行 最高额度20万元

  据悉,此次申报奖励的政策内容明确指出,对市域内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以申报人个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工资薪金实际纳税税款为参考,奖励额度为申报人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市、区两级税务部门留成部分,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本级、企业(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城区(开发区)两级政府各承担50%。获奖励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项奖励的适用范围是:在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取得工商执照、并在区域税务部门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年薪达到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企业(含中省直在长春市上述区域内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当年已经享受相应减免税政策的除外。长春市所辖县(市)可参照执行。

  申报高端人才年度奖励项目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申报长春市高端人才年度奖励项目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以下简称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申报人应是长春市区域内的企业及市、区(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的全职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含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人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应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中省直企业、金融机构等法人单位在长春市市区设立的分公司(分行)应为市级以上,专营机构应为地区总部;申报人需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工作并依法纳税满一年(含一年)以上。

  其中具体职位要求:高级经营管理职位应为:企业(单位)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及其他副职以上的核心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术职位应为:企业(单位)的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的高级技术研发人才;高级技能职位应是:在企业(单位)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工作,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是本行业、本企业创新革新领军人才或带头人(原则上应具备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以上或获得长春市以上表彰的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工)。

  申请年度前一年新引进的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

  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企业申报高端人才年度奖励项目情况报告;《长春市高端人才年度奖励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长春市高端人才年度奖励项目申报审批表》。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人的身份证或护照、职称(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申请年度前一年新引进的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申报人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需通过劳动备案);申报人在长春市税务部门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打印件(不含申报人奖励奖金、股权分红、绩效收入等);申报人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

编辑: 晓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