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微博@长春排骨爆料,在长春市汽车厂(注:汽开区)天茂城二小姐烘焙店,一男子声称兑换零钱,谁知钱到手后却一路“逃跑”,骗走小店600块钱。律师提醒:已涉嫌诈骗罪。
微博截图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在微博里所表述的整个过程,让不少网友感到气愤,网友@灵魂伙伴_:利用别人的善良最为可恶!@东北特产—大棒槌:这些人咋不去拼一拼奥斯卡!@范德一彪丶:挺高个子,有手有脚的,干点啥不好干这个?!
为此,吉网、吉刻APP记者联系到这家烘焙店的店长漫漫,请她还原事情经过。
中国吉林网记者:当时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店长漫漫:昨天(25日)晚上8点23分左右,进来一个男的,说要用600块零钱换600块整钱,他说自己着急用钱,也说去了对面店铺筋头巴脑破零钱了,但他们没有那么多,所以来的我们店。等钱给到他时,他说他媳妇是我们店的会员,说马上给他来送钱,我们一查,真的有这个名字,但是没有余额,这时他已经快走到门边了,边说话边跑了。
中国吉林网记者:当时你去追这个人了吗?
店长漫漫:追了,因为当时天特别黑了,他跑得特别快,追着追着就丢了,叫他他也不停。
中国吉林网记者:这个人有什么身体特征?
店长漫漫:大概30多岁,一个比较胖的人,最突出的是头发上扎了个辫子。
中国吉林网记者:当时看出来这个人可能是骗子吗?
店长漫漫:没有,他进来时就伪装得特别像,一副很着急的样子,还一直在跟我们套近乎。
中国吉林网记者:这个人说自己媳妇是会员,你们当时也查了有这个会员的名字,没问问她吗?
店长漫漫:问了,说不认识这个人,可能是他蒙的吧。
中国吉林网记者:最后报警了吗?
店长漫漫:报警了。
在与店长漫漫交流过后,她将手机摄录的当日监控视频发给记者,并详细介绍了经过,视频结尾,她说:“其实我们也挺傻的。”这句话让人唏嘘不已,究竟是因为她“傻”,还是因为她太善良。其实,她不知道的是,这位骗人的“胖跑跑”早已经“臭名在外”了。
今年2月10日,长春饭店小奶油网友就曾在网络爆料:“2月8日晚间,隆礼路与百汇街交会附近,店里闭店以后,这个男子以换钱为名,趁着店员不注意进行行窃,盗取现金600多元。看样子像惯犯,桂林路附近商家注意点,此人明显特征是留辫子。”
2月8日监控截图1
2月8日监控截图2
为此,记者咨询了邱德明律师,邱律师表示,该男子在烘培店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男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此,记者也呼吁,广大市民如果看到该男子继续从事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