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孙晓云 264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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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5-07 09:20 | 来源: 吉网

  近日,辽源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

  辽源市国信公证处主任胡明仁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绩效工资问题。2016年8月以来,胡明仁一直使用35.19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面积标准26.19平方米;2016年1月至7月,经胡明仁同意,该单位违规向在编和临时聘用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21.27万元。胡明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绩效工资全额上缴财政。

  辽源市国信公证处副主任王树德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以来,王树德一直使用19.9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使用标准;2013年11月,王树德借培训之机,到杭州、郑州和信阳等地游览,并公款报销旅游费用4356.5元。王树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财政。

  辽源市西安区退管中心行政办公室主任徐世伟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17日,徐世伟在下班后驾驶单位公务用车送亲属回家。徐世伟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辽源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从上述违纪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关键节点,加大教育力度,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编辑: 孙晓云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