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
会议现场
1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李悦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金喜双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厅长乔恒对《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作说明。
中国吉林网记者在会上获悉,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物价局等12部门决定从2018年7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了解到,专项整治行动将围绕公墓建设运营、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等方面进行。行动期间,我省还成立了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举报投诉电话为0431-89152076,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
为期3个月的整治行动共涉及3大类13种具体情形,其中包括:
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建造墓穴(墓位),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沿街路两侧占道摆放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火葬区内违规出售棺材的行为。
4.未经批准非法从事遗体运输的行为。
5.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全省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各地可依据地方法规和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
散埋乱葬违法违规行为
违规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坟行为。
此外,记者还在会上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殡葬发展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殡葬基础设施不断改善
全省累计投入超过10亿元新建和改建殡仪服务场所。截至2017年底,全省经营性公墓发展到52个,公益性公墓发展到14处,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发展到60个。
实现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为7万余名低保对象以及其他特困群众免除6项基本殡葬服务费近6000万元。
节地生态安葬逐步推广
2016年,省民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等9部门下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部署。投入300万元支持辽源市、白山市、龙井市公益性树葬林建设;长春、吉林、辽源、梅河口等地通过壁葬、草坪葬、海葬等形式,安葬骨灰5000余例。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 摄影 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