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长春市区每月1513元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孙晓云 269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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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长春市区每月1513元

2018-07-20 17:0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0日,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7月1日起吉林省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新标准执行期至下一个调整日。

  长春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为1513元/月;吉林市区、松原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344元/月;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85元/月;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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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

编辑: 孙晓云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