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梁欢欢 2696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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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7-27 08:19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吉林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是:

  磐石市明城林场党支部副书记王焕成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2月15日至18日春节值班期间,王焕成擅自使用公务用车办私事,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王焕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桦甸市常山镇兴隆村党支部副书记张立民违规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问题。2017年8月5日,张立民违规为其女操办升学宴,收受村社干部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张立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款。

  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站村村委会主任叶海山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2017年10月1日,叶海山违规操办其子婚宴,收受村民礼金。2018年3月,叶海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纪款。

  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管理处处长浑东晨等人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2月至2018年4月,浑东晨与该单位副处长苏海顺、党支部副书记曹瑛琦研究决定,违规用公款为浑东晨、苏海顺和园林管理处原会计王新宪、出纳杨安铭的私家车加油,共计支出2.07万元。2018年7月,浑东晨、苏海顺、王新宪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瑛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安铭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款。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