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旅游局处罚两家旅行社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梁欢欢 270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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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旅游局处罚两家旅行社

2018-08-06 08:47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长春市旅游局处罚两家旅行社,长春银河旅行社有限公司、长春市吉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被处以行政处罚。

  长春银河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5日—21日组织55名旅游者参加山东半岛汽车团7日游,收取旅游者团费价格430元/人。经调查核实,该团成本费用为557元/人,属于低于成本操作旅游业务。获利主要通过向旅游者推荐240元的自费项目,该团由于参加自费项目旅游者少,没有利润。长春银河旅行社有限公司属于以低于成本费用组织旅游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给予长春市银河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停业整顿一个月,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31日,并处三万元罚款行政处罚;2.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总经理李某处二千元罚款行政处罚;3.给予直接责任人员王某某处二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长春市吉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25日组织51名旅游者参加北戴河+山东半岛七日游,安排王某(身份证:22018**********40)担任导游员。经调查,王某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该公司组织旅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二)的规定,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 给予长春市吉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罚款;2.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总经理张某处二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