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时段发现的首个火点 财政扣县(市、区)50万元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徐慧 273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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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严问责!吉林坚决打赢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这场硬仗

禁烧时段发现的首个火点 财政扣县(市、区)50万元

2018-09-21 16:49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1日,吉林省召开全省秋冬季秸秆禁烧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这次会议,为我省坚决打赢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这场硬仗定了调子: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严问责!

  为啥说这是一场“硬仗”?

  先来看两组数据:

  今年1-8月份,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6%,同比增加5.4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天数4天,同比减少24天,无严重污染天气出现,是2013年以来空气质量最好的一段时间。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秋冬季是我省大气污染问题最集中的时段,也是雾霾天气高发频发时期,秸秆焚烧、燃煤供热污染、工业企业污染、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关键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前面的努力就会功亏一篑,直接影响全年空气质量目标的实现。

  从往年监测数据来看,我省秋冬季的污染负荷是其他季节的1.6倍,90%以上的重污染天气都发生在秋冬季节。去年10月,环保部环境卫星遥感监测到我省火点774个,排在全国第二位,同比增长700%。

  所以说,这是一场“硬仗”。

  “打硬仗”,就要“攻坚克难”,就要最高标准!最严措施!

  为此,我省制定了两个《工作方案》,一个是《吉林省2018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一个是《吉林省2018-2019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

  省环保厅从今年8月开始就着手编制《吉林省2018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并进行多次调研和研究讨论。

  我省今年将实行重点区域严格禁烧,非重点区域有限制计划烧除的政策:将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及机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划定为秸秆禁烧区,实行更加严格的区域秸秆禁烧管控;在非重点区域,采取由各县(市、区)选择气象条件利于污染物扩散天气分批实施有限制计划烧除,避免农户随意散烧对空气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

  A.秸秆禁烧——

  禁烧区力争实现“零火点”

  根据《吉林省2018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区,努力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火点数量,力争实现“零火点”。秸秆限烧区,确保不发生因组织不力,管控不到位而导致秸秆露天随意焚烧引发的大气污染问题。

  确定11项主要任务,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包保责任制、秸秆离田机制、全天候检查机制、市级巡查机制、省级督查机制、调度通报机制、预警约谈机制、执法联动机制、量化问责机制和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工作。

  各县(市、区)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秸秆禁烧和限烧工作网格,明确网格长及监管队伍,做到网格内农业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

  建立市(州)包县(市、区)、县(市、区)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屯、屯包户以及党员联系农户的包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所有农业耕地,“片片逐级包保,处处逐级监管”。

  制定秸秆禁烧全天候检查方案,以禁烧区为重点,以禁烧网格为基本单元,明确检查的责任主体、对象、方式方法及频次,开展全天候的监督检查。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随意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制定省级秸秆禁烧督查方案,组成督查组,对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不力、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地区开展督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

  建立秸秆禁烧周调度、周通报制度。

  依据卫星监测的火点情况,适时对相关地区进行预警。对预警后火点数量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地区,要提出约谈主要和相关领导的建议,也可视情况提出相关问责建议。

  各地要充分发挥公安、环保、林业等部门职能作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在秸秆禁烧区擅自露天焚烧行为。

  各县(市、区)要选择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分区域、分片对秸秆进行计划烧除。遇气象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重污染天气预警及重大活动期间,要立即终止烧除作业。

  B.重污染天气应对——

  实施燃煤锅炉和“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多项严格管控措施

  《吉林省2018-2019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要求,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10%、20%、30%以上。

  前期准备阶段:

  明确具体时间表

  根据《工作方案》,前期准备阶段有5项重要内容,在一些具体事项上,给出具体时间表。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移动源主要采取限制高排放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措施,谨慎采用小型客车单双号限行等强制性减排措施,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要制定错峰运输方案。

  制定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应做到涉气污染源全覆盖,长期停产企业应在清单中明确。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将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专项督查的重要依据。

  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响应方案。对于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或工艺环节,要载明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不同级别预警的排放限值。

  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各地要在10月10日前,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现场演练等方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控方案和企业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进行全过程演练。

  严格控制采暖期大气污染物排放。供暖锅炉在启炉及温炉阶段,必须同步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大电力行业绿色调度力度,在保障冬季供热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优先调度可再生发电资源,切实减轻秋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

  有效应对阶段:

  原则上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应提前2天(48小时)发布

  加快推进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2018年年底前,省级预报中心要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

  当预测可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第一时间将预报信息推送相关地区政府。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各地要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应提前2天(48小时)发布,蓝色预警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及时发布。

  预测可能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或达到省级预案启动条件时,省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将统一发布应急指令,相关地区和部门要按照应急指令同步启动应急预案,同步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各地要派出督查组,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应急管控措施部署落实情况,将进展缓慢的工作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对未及时落实管控措施、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预警约谈、通报曝光,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各地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积极引导正面舆论,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对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疑惑,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总结评估阶段:

  明年4月底前 全面评估2018-2019年秋冬季应对工作成效

  城市黄色及以上预警终止后,有关地区政府要在48小时内,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送本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总结报告。省级预警终止后,各地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要在48小时内,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送本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总结报告。

  2019年4月底前,各地和省直相关部门要全面评估2018-2019年秋冬季应对工作成效,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和机制,并将评估报告报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C.严问责——

  对禁烧时段内发现的第一个火点由省财政厅直接扣拨相关县(市、区)50万元

  为抓落实,我省也要严格督导问责。

  会议透露,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省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特别是不作为、慢作为的地区,采取通报批评、驻地督办、公开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督办。

  对秸秆禁烧问题,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追究责任的十四种工作不力情形、五级情形“火点数量”和重污染天气下火点数量追责情形,以及追责方式、追责程序,切实把岗位职责压紧压实。

  要严格执行奖惩机制,结合每日火点通报情况,对禁烧时段内,发现的第一个火点,由省财政厅直接扣拨相关县(市、区)50万元,对以后出现的火点每个扣除30万元,扣拨资金将通过奖励和专项补偿的方式,划拨给工作先进地区,专项用于秸秆禁烧相关工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编辑: 徐慧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