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0月1日起长春市市区两级财政部门不再受理税务部门征收税费的退库业务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梁欢欢 273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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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0月1日起长春市市区两级财政部门不再受理税务部门征收税费的退库业务

2018-09-28 14:5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环节,提高税费退库效率,减轻纳税人和缴费人负担,践行“只跑一次”改革要求,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授权税务征收机关税费退库职能的通知》文件精神,税务部门征收的市区共享收入及区固定收入的税费涉及退库的,取消财政部门审核环节,授权税务征收机关审批办理退库,自2018年10月1日起长春市市区两级财政部门不再受理税务部门征收税费的退库业务。

  各相关纳税人在办理税费退库业务中,如有疑问可拨打长春市财政局财税法制处电话0431-89865632进行咨询。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