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套牌车、毒驾、无证驾驶、酒驾,这俩男子胆忒大!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赵新 276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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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套牌车、毒驾、无证驾驶、酒驾,这俩男子胆忒大!

2018-11-08 15:39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全省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各地交警部门严格路面查控、加强重点车辆督办、加强情报研判、利用集成指挥平台开展缉查布控等手段,坚持科技情报研判布控和路面摸排联动查缉相结合,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卡口、执法小分队等,特别是对通往餐饮、娱乐场所路段和城镇周边路段进行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实施精确拦截、严密查缉,全网布控、有效预警、细致摸排、精准打击,对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处,严格落实罚款、拘留处罚和记分措施,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长春民警在行动中查获不仅涉牌涉证还酒驾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查缉布控系统预警一疑似套牌车辆 交警检查发现司机竟然还是毒驾
  11月1日14时35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大队新民中队民警在106省道30公里处执勤时,接到查缉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辽A7R8**号小型车辆由南向北驶来,疑似套牌车辆。民警将该车拦停后,经公安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确定驾驶人宫某驾驶的辽A7R8**号小型车辆其真实号牌为吉A211**,为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在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宫某与车中另一女子刘某神情慌乱、口舌发干,有明显的吸毒特征,于是欲对两人进行甲基苯丙胺验版检测尿液,但两人拒绝检测。经过民警与其机智周旋后,最终宫某、刘某接受了甲基苯丙胺验版检测尿液,结果呈阳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宫某因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5200元,吊销驾驶证,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宫某、刘某已被移交到相关部门做下一步处理。

  男子无证驾驶还酒驾 胆子也忒大了
  10月28日16时05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净月大队民警正在天富南路执勤时,在天富社区诊所门前发现一辆吉AS58**号小型轿车行驶异常,随即将其拦下。该车男性驾驶员在下车接受调查时,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而该驾驶员声称自己没有喝酒,但是却也拿不出驾驶证件。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更令民警意想不到的是,将马某带回队里进行公安网系统查询,发现其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马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他无证驾驶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