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长春的2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2项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梁欢欢 276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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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时序稳步推进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长春的2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2项

2018-11-14 14:5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达标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拆除雁鸣湖9栋别墅……长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长春市的2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2项,其他整改任务基本达到序时进度。省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55个问题,已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正在制定整改方案。

  据了解,长春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任组长的长春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工作。长春市委书记王君正作出批示69次,10余次实地调研伊通河、水源保护区整治等重点任务。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专题会议46次。长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全面参与包保环保督察重点案件。各地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督察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市区联动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

  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长春市的6大类29项问题,长春市委、市政府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将29项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15个县(市)区、开发区和20个市直部门,细化为219项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督导单位,特别突出地方党委和政府整改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全市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岗、落实到人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

  长春市各地、各部门在流域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燃煤锅炉淘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秸秆禁烧等方面,密切协同、合力攻坚,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综合施治、多元共治”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机制。先后组织开展环保督察移交信访案件“回头看”行动月、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攻坚行动、全市环保督察整改暗访督查集中行动。目前,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3545件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已办结3447件。其中,责令整改企业1507家,限产25家,停产停业202家,查封扣押21家,关闭取缔7家,立案处罚229家,罚款金额677.5万元;立案侦查8件。行政拘留3人,刑拘1人。

  长春市还建立了“清单式”和“周调度、月报告”基本制度,实施了指导预警、督查督办、暗访抽查、开展“回头看”、机动式巡察和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统筹督导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长春市整改办(综合协调组)下达指导推进整改工作的通知和预警文件228份;长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下达督查督办通知36次、107份,现场督查督办33次、点位140个,约谈了属地政府和部门责任人28人次;长春市纪委监委对解决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涉及不作为、不担当、推进落实工作不力727名责任人,作出了追责问责处理意见。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艾灵 通讯员 李春晖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